抚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自行
停业连续6个月企业听证公告
抚顺龙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824户企业:
由本局立案调查的自行停业连续超过6个月企业一案,已经本局调查终结,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的规定,我局拟收缴或吊销其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和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》的规定,上述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有举行听证的权利,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。
联系电话:57505833、57505837,拟吊销企业(包括抚顺经济开发区企业)名单详见抚顺红盾信息网(http||www.fsgs.gov.cn)
抚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2015年8月11日
吊销企业名单1.doc
吊销企业名单2.doc
吊销企业名单3.doc